一般情况下,考生可选择第一年先考三税科目:《税法(一)》、《税法(二)》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再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也可以选择第一年先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第二年再考三税科目。这样的搭配方案比较合理。
如果考生基础良好、学习时间充裕且学习能力强,也可以选择一年备考四科,甚至全部报考。一年备考四科的搭配方案可以选择《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四个科目彼此之间有关联性,适合放在一起备考。
当然,具体的搭配方案还要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