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考生通常第一年选择先考三税科目:《税法(一)》、《税法(二)》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再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两科。或者第一年先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两科,第二年再考三税科目。这样的搭配可以使相关知识相互支持,备考效果更好。
对于基础较好、学习时间充裕、学习能力强的考生,可以选择一年备考四科甚至全部科目。如果选择一年备考四科,可以选择《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四个科目,它们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适合放在一起备考。
当然,具体的搭配方案需要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时间安排和兴趣倾向来选择合适的科目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