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有效年限是从第一次通过考试科目开始计算的。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税法一》、第二年通过了《税法二》、第三年通过了《涉税服务实务》、第四年通过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但在第五年没有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那么到了第六年,考生不仅需要报名《财务与会计》,还需要重新报考《税法一》。
同样地,如果到了第六年,考生报考的《税法一》与《财务与会计》仍未全部通过,那么到了第七年,考生还需要报考《税法二》,以此类推,直到连续5年内通过了全部科目的考试。
因此,对于大部分考生来说,建议在2-3年内通过全部科目,以确保能够在有效年限之内完成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