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会免考科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 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申请免试资料
满足免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 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 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
省注协对免试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上报财政部考办核验批准,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具体的申请免试时间通常在报名结束前,建议考生咨询本地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