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如果您满足免考条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提交申请:
1. 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 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需要提交给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经过审核无误后,省注协将上报财政部考办核验批准。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免考结果。
请注意,申请免考的时间通常在报名结束前,具体时间建议考生咨询本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