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注册会计师免试:
1. 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
2. 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
申请免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 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
申请人须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送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审核,并等待省注协对免试申请资料的核验。核验无误后,省注协将结果上报财政部考办核验批准,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免试时间通常在报名结束前,具体时间建议考生咨询本地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