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其中明确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银行业等领域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经济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别职称的条件。对经济专业人员初、中级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2020年1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明确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