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免二科: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 增报专业: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温馨提示: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务必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同时,免考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拿到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