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通知,2023年辽宁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22日。申报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才能参与评审。
首先,申报人员需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其次,申报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再次,申报人员近3年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此外,申报人员还需要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对于学历和资历条件,申报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此外,申报人员的学术成果也是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学术水平和能力不作为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但仍作为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申报人员可以通过发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务会计专业论文,主编(参与)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务会计类学术专著、译著等,或主持(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财务会计科研课题来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
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且劳动(人事)关系在当地的申报人员、到乡村开展帮扶工作的选派干部及援疆、援藏干部,可以提交与会计岗位相关的分析报告、专题方案、财务案例等代替论文、著作和科研课题。
以上是2023年辽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要求。申报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并满足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和学术成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