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最新规定,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已经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取消了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相关表述。这意味着,期货从业资格证不再有几级证书的划分。水平评价类考试将成为行业机构考量人员专业能力的依据之一,而非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前提条件。考试成绩将不再是执业的“入场券”。中国期货业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定,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可以免参加相应的水平评价测试。这一调整旨在顺应从业人员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期货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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