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符合条件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两个科目。具体免考条件包括:1、持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这两个科目;2、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可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因此,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只需要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两个科目即可。